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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金印集团各公司(金印公司、金印芥末公司、金印物产公司、金印农业公司、Kane弥公司、金印芥末国际公司、金印芥末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高度重视保护本公司从客户方获取的个人信息、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以及职员信息,并将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妥善保护这些个人信息。

(1) 本集团在获取个人信息时,会事先明确其使用目的,不会用于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未经客户同意,不会向此范围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
(2) 本集团严格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令、国家制定的政策以及其他规范。
(3) 本集团充分了解所持有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或损坏等风险,并采取妥善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
(4) 本集团会妥善、及时处理个人信息的披露、修改或停止使用等要求及咨询。
(5) 本集团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定了完善的公司内部体制,并将持续改善相关措施。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

金印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布以下事项。

1. 什么是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的个人信息是指,本公司为顺利运营、管理服务和业务,从客户及其他个人处获取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中,利用其中的单项或将多项加以组合,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以及包含个人识别符号的信息。

2. 关于个人信息的利用

 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将用于以下目的。
此外,若出于以下未列出的目的获取个人信息,将在每次获取时告知使用目的。
若要超出事先告知的使用目的使用个人信息,将告知新目的并征得同意。

(1) 客户相关个人信息
1)向客户发送商品、客户管理、应对咨询及其他客户支持
2)分析购买记录等信息、开发新商品和服务等,以及实施问卷调查和监测
3)关于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和商品等的信息介绍或咨询
4)本公司举办的活动、促销、演讲会等相关通知
(2) 交易方等相关个人信息
1)进行业务联络、商谈、讨论会
2)履行各类合同
(3) 应聘者相关个人信息
1)提供招聘信息
2)开展选拔、招聘管理业务
(4) 职工(含离职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1)依照劳动相关法规进行各项劳务管理
2)进行各类联络
(5) 间接获取个人信息时的使用目的
1)关于交易方等的个人信息,可能通过营业活动、公开信息等方式间接收集,用于业务联络、顺畅沟通、正当的交易业务等目的。
2)若本公司受托处理来自交易方等的个人信息相关业务,则这些信息仅用于处理受托业务。
3)若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举办以本公司商品为对象的促销活动,为遵守景品表示法,则可能会由促销活动主办方提供促销活动当选者信息。
4)关于本公司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出于招聘目的,从提供就职、转职服务的企业处获取。

3. 关于共享个人数据

 本公司可能在以下情况时共享个人数据。在其他情况下,将在获取时明确告知。

(1) 咨询者个人信息
1)共享的个人数据项目
向本公司商谈、咨询时提供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个人数据
2)共享者范围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记载的金印集团各公司
3)利用目的
顺畅进行客户商谈、解答疑问
4)披露、修改等以及投诉的受理窗口、管理责任人
由本公司负责。请参阅"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及安全管理相关疑问、投诉"和"管理责任人"。
(2) 交易方个人信息
1)共享的个人数据项目
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在商业交易时所需的个人数据
2)共享者范围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记载的金印集团各公司
3)利用目的
业务联络、顺畅沟通、进行与交易相关的正当业务
4)披露、修改等以及投诉的受理窗口、管理责任人
由本公司负责。请参阅"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及安全管理相关疑问、投诉"和"管理责任人"。
(3) 求职者的个人信息
1)共享的个人数据项目
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招聘时所需的个人数据
2)共享者范围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记载的金印集团各公司
3)利用目的
顺利开展选拔、招聘管理业务
4)披露、修改等以及投诉的受理窗口、管理责任人
由本公司负责。请参阅"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及安全管理相关疑问、投诉"和"管理责任人"。
(4) 职员及离职员工个人信息
1)共享的个人数据项目
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劳务管理所需的项目
2)共享者范围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记载的金印集团各公司
3)利用目的
顺利进行各劳务管理业务、业务联络
4)披露、修改等以及投诉的受理窗口、管理责任人
由本公司负责。请参阅"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及安全管理相关疑问、投诉"和"管理责任人"。

4.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1) 本公司在达成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可能会将个人信息委托给外部处理,在此种情况下,本公司将选择合适的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有关妥善处理个人信息的合同,对受托方实施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2) 除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或以下情况以外,未经客户同意,本公司不会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1)为保护提供个人信息的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生命安全、健康或财产安全而必须提供这些个人信息,且难以取得客户同意时
2)根据法律规定等,需要披露个人信息时

5. 向海外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本公司的个人信息提供对象包括:日本以外国家或地区的金印集团各公司、合作方、受托方等第三方。有关相应国家、第三方的信息如下。

(1) 名称
金印芥末国际公司(美国)
金印芥末欧洲有限公司(德国)
(2) 相应国家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相关信息
单击以下链接,参阅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官网内容
https://www.ppc.go.jp/personalinfo/legal/kaiseihogohou/#gaikoku
(3) 相应第三方采取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相关信息
提供对象为本公司的集团各公司,将依照金印集团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进行处理。有关为确保持续采取适当措施(符合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规定宗旨的措施)所需措施的相关信息,请联系披露、修改等以及投诉的受理窗口。

6. 关于个人信息的管理和防泄露等措施

(1) 本公司为妥善管理个人信息,采取以下组织、技术、人员及物理性安全措施。
1)指定个人信息处理相关责任人,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等的范围,建立向责任人报告联络体制。
2)定期对员工实施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注意事项的培训。
3)在个人信息处理区域,对员工实施出入管理并限制携带设备等,采取措施以防未经授权者浏览个人信息。
4)实施访问控制,限制负责人和个人信息数据库等的处理范围。
5)在国外保管的情况下,在掌握保管个人信息的相应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2) 本公司努力确保个人信息准确且最新。

7. 关于持有的个人数据的披露、修改等请求

(1) 在收到关于持有的个人数据的披露、通知使用目的、修改、添加或删除、停止使用、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披露向第三方的提供记录等请求时,本公司将先确认本人身份的真实性,然后进行处理。
(2) 关于本公司发送的直邮广告和电话通知等,如本人不希望接收,本公司将停止发送此类信息。

8.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及安全管理相关疑问、投诉

 有关对本公司个人信息处理及安全管理的疑问、投诉,请联系以下咨询窗口。
我们将迅速答复这些疑问,针对投诉迅速调查实际情况等,作出诚恳处理。


〈个人信息相关咨询窗口及管理者〉
邮编460-0008 爱知县名古屋市中区荣3丁目18番1号 Nadya公园商务中心大厦23楼
金印公司 总务总部总务人事部
TEL:052-242-0008

2005年4月1日 制定
2022年4月1日 修订
2023年4月1日 修订

【管理责任人】
金印公司
取缔役社长 石川 良市
名古屋市中区荣3-18-1 Nadya公园商务中心大厦23楼